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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子、房子、錢,這些物質,不是說帶就能帶走的。

到了那天,雙手一攤,還能拿走些什麼?


物慾本身並沒有不對。

追求更高品質的物質生活,是為了獲得幸福與快樂。


物質只是種手段,而錯把手段當成目的,才是癥結所在。


人生在世,最終所求,或許應是那些帶得走的東西。

那些就算把一個人全身扒光,丟到撒哈拉沙漠裡,卻依舊擁有的東西。

就算失去了一切,卻始終不變的東西。


這種東西,才真的帶得走,也的確值得擁有,不是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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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